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注意事项

类风湿关节炎(RA)是一种累及周围关节为主的多系统性炎症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,虽然这个疾病好发于中老年女性,但也有部分育龄期的女性患有这个疾病的,这些较年轻的仍有生育需求的患者,也有健康生育的要求,也有些关于生育的疑问:如何备孕及安全度过孕期?怀孕及哺乳期间发病该如何用药,会不会影响胎儿?

事实上,育龄期RA患者在临床表现上与老年RA患者、男性RA患者并没有太大差别。但如果要怀孕,对她们的用药方案就需要特别谨慎了。

RA这个疾病本身一般不会影响到女性患者的生育能力,但是治疗RA的药物当中有些对患者本身及胎儿是存在影响的。一般来说,RA患者整个备孕、妊娠、生产及产后期间都需要多个科室医生(包括风湿科、妇产科、儿科等)的共同协作,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。建议RA女性患者积极配合医生,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有计划地怀孕,这样才能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安全。

考虑到育龄期女性可能有妊娠的需求,在用药过程中要避免使用对卵巢和生殖功能有影响的药物,特别是长期使用的药物,例如雷公藤、环磷酰胺等药物,这些药物可能会对女性生殖系统带来不可逆的损害。

因此,RA患者要做到安全怀孕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时机。

第一,等到病情稳定后再怀孕。因为一旦病情活动,患者常有贫血,对胎儿发育不利,同时活动性RA患者血小板比较高,可能存在高凝状态,对胎儿、胎盘的供血不利的可能会造成新生儿体重偏低。但自发性流产、早产和新生儿异常的发生率没有明显增加,除非合并抗磷脂综合症等其他问题时。

第二,要在怀孕前停用可能对胎儿致畸或有毒性药物,例如甲氨蝶呤、来氟米特、利妥昔单抗、吗替麦考酚酯等。由于这类药物具有很长的半衰期,即使停药不良反应仍可持续很长时间,因此建议甲氨蝶呤停药三个月,来氟米特停药2年(或用消胆胺洗脱治疗11天),吗替麦考酚酯停用6周以上,利妥昔单抗停药三个月后再怀孕。

那么,哪些药物在孕期及哺乳期是安全有效的呢?

RA患者怀孕早期,由于孕妇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,抗炎因子水平的增加,对关节症状有一定的缓解;到中晚期之后,随着激素水平发生变化,部分患者病情可能会出现一定波动或加重;产后由于雌孕激素的迅速改变,病情往往会加重。因此,在孕期不同阶段以及产后,RA患者的病情可能会有变化,药物可能需要调整。

妊娠期间有一些药物是安全但有效的,比如小剂量的糖皮质激素(甲泼尼龙、泼尼松)以及硫酸羟氯喹,在整个怀孕、哺乳过程中都可以使用;但当激素的剂量较大时,应在服药后4小时哺乳,以减少婴儿摄入量。此外,柳氮磺胺吡啶、硫唑嘌呤、环孢素、他克莫司也是可以在妊娠期使用的。非甾体抗炎药在备孕期及哺乳期可以使用,妊娠早期慎用,孕晚期就要避免使用了。

此外还有一类是生物制剂。目前用于RA治疗的生物制剂越来越多,其中以TNF-α拮抗剂为主,包括英夫利昔单抗、依那西普及阿达木单抗,其他还有抗CD20单抗利妥昔单抗等,临床中积累了较多的循证医学证据。在临床治疗中,有一些病情反复发作、病情较重、或是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常规药物治疗的患者需要用TNF-α拮抗剂来进行治疗。

但是,不同的生物制剂疗效和使用情况在孕期也各不相同。英夫利昔单抗可使用到孕16周;依那西普和赛妥珠单抗可用于整个妊娠;阿达木单抗可用到孕24周;其他例如利妥昔单抗、戈利木单抗目前证据不多,不建议在怀孕和母乳期使用。

此外,如果病人在怀孕前使用TNF-α拮抗剂控制病情的话,一部分不易受孕的高龄女性RA患者,受孕的成功率可能会更高一些。

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使用TNF-α拮抗剂来控制病情,生产后7个月内不建议让婴儿接种减毒活疫苗。

转自:风湿联盟作者:李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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